之前看了CCAR121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这次看看91部架构下的规范性文件,我们都知道AP、AC的编号由文件种类英文简称、所属规章编号、职能部门英文代码、年份、顺序编号以及修订序号等依次排列组成。
一般都是X x(英文简称)-X X x(所属规章编号)-X X x(部门英文代码)- X x(年份)-X x(顺序编号)-X x(修订序号),下面的AC按照命名规范都是属于91部规章,但是也发现一些咨询通告虽然并不是依据91部规章制定,但是适用于91部运行。
目的是对航空器制造厂家制定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并获得批准提供指导,为航空运营人按照CCAR-91、121、135部运行时制定最低设备清单(MEL)提供基础。
为提高民用航空全天候运行(AWO)的安全水平,增强机组全天候运行能力,规范运营人全天候运行标准,与国际通行规则保持一致,特制定本咨询通告。此咨询通告包含了运营人在境内外实施全天候运行中对机组资格和训练、飞机及设备、运行程序、签派放行、特殊程序等方面提出的相应要求。
此咨询通告可供运营人参照制定全天候运行手册,并作为局方审定运营人全天候运行的依据,亦可用于全天候运行相关人员作指导材料和复习参考。
适用于CCAR-121部运营人,同时CCAR-135 部运营人可参考相关技术规范和训练要求以满足 CCAR-91 部对实施全天候运行的要求。
本咨询通告依据CCAR-21R4第十五章的要求制定,目的是对航空器的制造厂家、设计更改批准持有人如何编制和管理航空器运行文件提供指导,为航空运营人规范运行提供基本依据。航空器的运行文件是保证航空器在经批准的运行范围内得到正确使用的关键信息。一般各民航当局都在型号合格审定的过程中以批准《飞行手册》的形式来具体表明航空器的运行限制和信息,并在运行审定时要求航空器运营人根据《飞行手册》制定本公司的具体运行文件,以实现标准化飞行操作。
4、AC-91-CA-2019-01《运输机场仪表着陆系统(ILS)低能见度运行管理规定》
依据《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运输机场低能见度条件下的运行和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第 91.127 条,特制定本管理程序。适用于运营人和驾驶员在无管制机场范围内或周边使用航空器按照目视飞行规则(以下简称 VFR)或仪表飞行规则(以下简称 IFR)实施飞行运行的活动。
6、AC-91-FS-2012-15《增强飞行视景系统适航与运行批准指南》
咨询通告适用于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91、121、135 和 129 部运行的航空运营人。驾驶员可以在直线仪表进近程序(II 类或 III 类除外)中使用经批准的 EFVS 下降到低于决断高度(DA)或最低下降高度(MDA)直至高于接地区标高(TDZE)30 米(100 英尺)。此类运行仅用于直线仪表进近程序,不得用于盘旋进近着陆。
7、AC-91-FS-2018-36《小型航空器实施非传统仪表飞行的运行要求》
适用于小型航空器实施仪表飞行。小型航空器指审定的最大起飞全重小于5700千克的飞机,审定的最大起飞全重小于3180千克的直升机以及运动类航空器。对于小型航空器实施非传统仪表飞行,仅需遵循本咨询通告的相关规定。这里的非传统导航,即目前国际民航组织积极推行并在发展中的“PBN(基于性能导航)”。
AC-91-FS-2018-05-R1《实施要求授权的所需导航性能(RNP AR)飞行程序的适航和运行批准指南》